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钢琴音乐对中国音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钢琴音乐对中国音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钢琴调律师是一种专门从事于钢琴音质、音律、机件调整、部件整修的工作人员,你可以去霸拓国际学习一下,目前霸拓国际钢琴研讨会上就有许多具备这个证书的高级技师,而且霸拓的钢琴技师还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,他们不但可以管理和培训比自己低一级的钢琴调律师,在钢琴调音的时候,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能力也比较优秀。
在音律律制当中,有纯律,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。我们常见的钢琴,用的就是十二平均律。由于钢琴是舶来品,以至于许多人都误以为十二平均律是外国人发明的了。
而实际上,十二平均律的最早发明者,是我们的老祖宗,一个叫朱载堉的明朝皇家世子。其后52年(1636年),Pere Marin Mersenne才在其所著《谐声通伦》中发表相似理论。
十二平均律亦称“十二等程律"。是指将一个八度的音程按频率等比例的分成十二等份,每一等份称为一个半音,即一个小二度,一个全音则是两等份,即一个大二度。有了这个律法,十二律自由转调的千古难题就解决了。
可为何我们发明的最早,明朝以后,却还一直延用宫商角微羽的五度相生律写曲?
个人认为,这跟用途有关。一方面,十二平均律因其转调方便,常用在交响乐队和键盘乐器上,而这些乐器,刚好是我们不玩的。
另一方面,明朝以后的清朝,对前朝很多东西加以否定,思想上,控制很严,像文字狱之类的,创新少,又闭关锁国,跟外面少交流,就一直沿用原来的律法了。
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见解,不知道各位有何高见,欢迎琴友前来讨论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钢琴音乐对中国音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钢琴音乐对中国音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